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对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的对象

1、评选推荐的对象:本学年已注册的2017级、2018级、2019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2、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必须是校(院)学生会、团委、所在班级班委、班级团支部成员,并且同时符合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3、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5)原则上要求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文章。

2、优秀学生干部: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3)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4)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5)原则上要求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文章。

3、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全班无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学生。

4、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的,如有见义勇为等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申报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5、自20203月至20212月底,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未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休学的学生、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体质测试不达标的学生、卫生检查一学年内3次及以上不达标的宿舍成员不得作为评优评奖的侯选人。

三、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省级三好学生22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6名,省级先进班集体3个。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

院别

省级三好

省级优干

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

1

 

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1

1

地理与旅游学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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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术与设计学院

2

 

文学院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知识产权与财经学院

1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2

 

教师教育学院

2

1

外语教育与国际商务学院

2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1

1

信息工程学院

1

1

音乐舞蹈学院

2

 

商贸物流学院

1

 

校级学生组织

 

1

总计

22

6

 

四、程序和要求

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是为了鼓励先进,肯定成绩,教育和带动全体学生向先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培育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各学院要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注意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使大家在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和激励。

 ()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多种线上形式开展主题班会、线上评审会充分组织好评选工作。

2、各二级学院按名额分配情况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最多推荐1 个班集体参加省、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原则上推荐的优秀班集体必须从申报“三班”的班级中推选)。

3、各二级学院在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的过程中,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推荐的人选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学院推荐名单,同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时务必标注举报电话5972139)。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学校将组成评选委员会对上报班集体进行评选暨“三班”终审答辩会(终审答辩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选委员会推选侯选名单,上报学校审定。

5、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后,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的评选活动要在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加强学生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各二级学院推荐指标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3、要严格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凡推荐的人选不符合申报条件和不符合推荐评选程序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推荐资格,不准补报。

4、上报材料:(1)省级评优情况报告。报告题目为《某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评选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选依据、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分配名额、评选程序、学院公示时间、评选结果及异议处理情况(如有)等。

2)个人填写评审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班主任或辅导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具体意见,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分别加注同意不同意的意见后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处。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名盖章的,不予评审。

五、表彰与奖励

凡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河北省教育厅将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外,其班主任或辅导员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各二级学院请务必于202147日下午5:00前,将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推荐名单、先进班集体的申报材料报到学生处。同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51517399@qq.com。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联系人:郑红芳。

 

                                  

                                                                             学生处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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